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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奇虎被判赔500万能换来公平竞争的未来吗

时间:2014-03-03 10:54:42 来源:IT时报 评论:0 点击:0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360赔偿腾讯500万元经济损失。至此,2010年的“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已有两场宣判。

  三年多过去,在瞬息万变的互联网变迁当中,“3Q大战”如沧海一粟。三年时间,腾讯以微信诠释了自己的创新能力,以开放平台和更多的对外投资改变了自己过去的竞争方式。360也从一个小公司变成了百亿美元级的大公司,依旧不示弱向百度等巨头发出挑战。现在,腾讯与360已无直接竞争关系和利益冲突,所以,该案的看点除了双方间的舆论战之外,法律意义更为重要。

  可以看到,中国互联网公司相互之间的“冤家之争”仍不停地发生在我们身边,而且竞争实施成本愈来愈低,打官司成本高且旷日持久,这需要我们呼唤一个公平竞争有序的互联网环境。500万的成本对一家互联网公司可能并不算什么,但本案的判例一定将对以后的判决起到指向性作用,期待高院发布指导案例,提高不正当竞争的成本,特别是推出惩罚性赔偿。

  另一个层面,巨头博弈下,互联网开放精神渐行渐远。那些偏执的拥有强烈理想主义情结的电脑天才所开启的大门,成功造就了网络城市的兴盛和繁荣。但是就像和平年代不需要孤胆英雄的道理一样,更为工整而严密的商业系统正在接管一切,只懂得嚷嚷“革命果实遭到窃取”既不明智,也是一种智力上的偷懒。包括Google、Facebook、腾讯、阿里在内的所有重量级玩家都应思考:互联网精神如同宪法一般,随着时代的进化而需要不断通过“修正案”来保持更新和准确,如果“开放”已经不适合作为底线存在,那么取而代之的底线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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