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小米公司发言人发布声明微博表示,近日有媒体提及的“小米卫浴公司”与小米集团完全无关。声明指出,早在2018年1月,小米即针对该公司使用“MIUI”商标进行无效宣告。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小米卫浴公司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其中除涉案商标外,还包括“小米”、“XIAO MI”、“MI”、“小米之家”、“米优”、“七牧王”等。
这些商标与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小米也将持续打击该类滥用企业字号、商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