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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拟统一管理打车软件 应让其充分市场化

时间:2014-07-18 15:44:2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评论:0 点击:0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确立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同时为打车软件明确划出多条“红线”,包括软件打车不得违规加价;机场火车站排队区不能用打车软件等等,昨天交通部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对打车软件统一进行管理。通知还要求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和管理,逐步实现各类出租汽车电召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全过程记录和播报。也就是乘客发出召车信息后,信息到达驾驶员手机终端之前,将先在平台上周转处理。召车信息今后只能向空车推送,不能影响到正常营运中的车辆。

  之前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社会上还产生不少“一刀切”“阻止竞争”的怀疑,有观点认为,统一平台的建设必然会扼杀原有的竞争活力,成了“看得见的手”对“看不见的手”的又一轮“招安”。然而,从刚刚出台的通知内容来看,无论是信息共享,还是统一接入,基本属于竞争平台的搭建,我们没有看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粗暴介入。更为重要的是,良好的市场秩序最终将保障消费者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务的权利,为百姓出行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手机打车软件的兴盛,在拉近司机与乘客信息距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隐患。比如,软件厂商之间的价格战,虽然暂时给乘客带来了实惠,但可能导致的寡头垄断,最终还将损害消费者权益。而各地甚至同一地区的信息平台割裂,也不利于良性竞争的开展。

  可见,这一新兴市场中缺失的,恰恰是公平的规则和透明的监管。全国层面上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企业竞争行为更加有序、更加成熟,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软件企业、出租车司机、乘客三方主体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对于交通部发布的新规,打车软件企业连称利好。滴滴打车相关负责人赵思雯认为,新规体现了交通部门在政策制定、管理监督方面,确实是充分听取了社会公众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尊重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

  赵思雯:是对于我们的这个大数据,手机对手机模式这种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创新的一种肯定。另一个,反映了政府把市场和政府的监管的边界做了一个非常清晰的划分。市场的归市场,比如说我们这个技术上的一些调度权,政府是做它的监管,不影响我们的良性竞争和整个技术模式。

  快的打车相关负责人叶耘认为,新规确立了打车软件的合法地位,扫清了政策壁垒。

  叶耘:这肯定了打车软件对社会用户甚至未来智能交通出行的价值和意义,尤其是其中提到的“平台运转不得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正当功能及良性竞争”这一条对我们这个行业未来的发展是一个利好。另外,也体现了交通部门在政策制定管理监督方面确实是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和相关企业的意见,尊重技术和市场发展规律的。

  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也给监管者新的难题。就拿这次发布的通知来说,下一步如何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如何因地制宜把好事办好,如何恪守政府与市场的法治边界,该放的放,该管的管好、管到位,仍然考验着监管者的公心与魄力。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谢卫列就此事发表他的观点和看法。

  经济之声:《通知》出台后,吸引各方媒体眼球的是打车软件市场地位首次被肯定,通知从信息共享、终端软件发放与使用、统一平台管理、安全规范、价格监督等方面,全面规范了手机召车软件市场,这会让手机打车软件企业在 “烧钱大战”等恶性竞争中做出怎样的改变?

  谢卫列:实际上就如同开车加油后清零一样,这些烧钱的打车软件企业,可能要在两方面做出调整。首先一点是社会化,如何在现有的创新模式上更新你的解决方案,延展自身的服务领域,比如说由单一的打车软件向租车或者家政、餐饮、家电、快递这些延展性的民生服务、社会化服务方面延展。第二点是如何进行市场化。一方面,顺应目前的这种监管体系,比如说召车信息今后只向空车推送,还有机场、车站的管理细则等等。另一方面,这些打车软件要重新调整心态,以市场化的眼光,以人为本来完善相应的预约、派车、监管服务以及评价体系。这些烧钱的打车软件企业,应该沿着社会化和市场化这两个方向进行调整。

  经济之声:目前北京的统一电召平台使用率较低。而手机官方软件全部“沦陷”,电话叫车平台也是很少人问津。登陆手机软件下载平台,主页显示排名前六位的打车软件中前两位是“滴滴”和“快的”,后4名昨天的订单量都是0。基于这样的现状,这次《通知》提出的,把各类出租汽车电召需求信息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运转,是否能够实现?

  谢卫列:对这一点,我还是持一种谨慎的乐观。我认为政府要做减法而不是做加法。涉及到民生领域,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叫好不叫座”,第二种是“叫座不叫好”。好的政策有的时候得不到民间的积极响应,或者民间积极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得不到政府的充分支持。

  对于这种尴尬,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预防或者加以引导。首先是基于顶层设计角度。随着智能交通和城市智慧化的发展,职能部门需要解决的就是面对未来城镇化的监管,在交通出行方式上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希望出现那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情况。尤其是在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市场的过程当中,如何改变目前这种所谓的“寡头垄断”,或者说既得利益集团在这方面的垄断行为,是当务之急。另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我们应该让打车软件充分市场化。


  对于官方的这种所谓的统一平台,我个人持一种谨慎的乐观,因为它毕竟是在现有的监管体系上又加了一层紧箍咒,至于效果如何,有待于在地方具体推广中进一步观察,但政府部门的初衷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经济之声:更难能可贵的是这次的新规在监管问题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给混乱的各地监管政策指明了方向。不过我们看到,由于各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进度不一,召车软件发展程度也不一样,交通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表示,《通知》对统一接入的时间并没有要求。时间表的不确定会不会导致执行不力的情况发生?

  谢卫列:我对此持一种肯定态度,我认为恰恰由于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没有比较统一的力度,各地由于本身地区经济的差异性和文化差异性的差别,造成这个政策很有可能会出现一种滞后。由于没有推出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就会造成在各地推广当中,为可能的既得利益集团采取相应的对策,留出了一定的空间。我急切呼吁政府职能部门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打车软件服务体系的模式和机制,让市场公开、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