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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承担网贷资金运作风险 完成资金存管平台仅占5%

时间:2017-02-24 11:30:58 来源:证券时报 评论:0 点击:0
  昨日下午,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这意味着网贷行业迎来了继备案登记之后又一合规细则的最终落地。

  《存管指引》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但不做担保且不承担资金运作风险;此外,指引还明确了网贷平台应符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方可进行资金存管,这解决了长期困扰网贷平台“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3日,已有33家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共有11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完成资金存管的平台仅占5%。

  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

  网贷行业期待已久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终于落地,这使得一直以来困扰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问题得到缓解,有利于推动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的资金存管合作,促进行业发展正规化、平台运营透明化。该《存管指引》对网贷投资存在的几个重要风险点一一做了“排雷”,包括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平台欺诈、数据造假、平台以银行存管增信宣传等方面。

  从具体条款来看,九斗鱼CEO郭鹏认为,《存管指引》解决了长久以来困扰网贷平台“先做什么后做什么”的问题。《存管指引》指出网贷平台作为委托人应符合《暂行办法》及《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这间接提示了网贷平台要先完成备案登记、获得相应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再落实资金存管的办理流程,为网贷平台落实合规指明了方向。

  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否可以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问题,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存管指引》明确了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但并不禁止存管人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这给业界留下很大的想像空间。深圳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很多平台做银行存管只是为了合规,但由于客户体验不好还是用了第三方支付做存管。”

  除了明确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各方职责及业务规范,《存管指引》还考虑到了风险防范。该指引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并不做担保,不承担资金运作风险。此外,强调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这为不良平台虚假、夸大宣传敲响了警钟,也提醒了投资人,不可轻信类似广告贸然投资。

  此外,该指引还明确了已开展业务但不符合指引要求的需要委托人和存管人应自指引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整改,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超过1年整改期匹配。

  完成存管平台仅5%

  据记者了解,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未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机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此外,还有部分网贷机构选择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在账户设置、资金监管等方面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第三方资金存管。

  据网贷之家及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23日,已有民生银行、江西银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和华兴银行等33家银行布局P2P网贷平台资金直接存管业务,并共有209家正常运营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8.75%。从主要的几个地区来看,北京有28家,深圳有32家,广州有14家,杭州有11家。

  此外,截至2017年2月23日,共有118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约占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