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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品牌网站被假冒,不正当竞争判连带赔偿5万元

时间:2022-10-29 08:15:39 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评论:0 点击:0
  炎炎夏日,空调坏了。当你拿起手机、点开浏览器,搜索官方售后维修渠道,输入关键词、网页跳转,多条类似链接依次陈列。你以为置顶链接便是官方售后维修?其实并不然……

  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电器”)诉某通家电维修公司、某虎科技公司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决两家被告公司连带赔偿原告5万元。

  知名品牌网站被假冒

  格力电器系全球知名的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际化家电企业。2010年9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依法取得注册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

  某日,格力电器在某搜索平台输入“格力售后维修”,发现检索结果显示的前六位皆是参与竞价排名获取优先推广的其他网站,而格力官方售后服务网站则排到了第七位。

  点开置顶于屏幕,标题为“[厂家认证]格(中央空调)力服务电话400-***-****”的网页,里面多处使用格力电器注册商标及“格力空调售后服务中心”等具有一定混淆性表述。经查,该关联网页创建于2021年4月,注册单位为某通公司;而该搜索平台创建于1999年4月,由某虎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

  格力电器认为,某通公司假冒其售后服务网站,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及企业字号,且在服务类别宣传上也与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一致,不仅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某虎公司为赚取竞价排名推广费,未尽合理审核义务,便将某通公司的侵权广告信息置顶,为某通公司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两公司属于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格力电器将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某通公司停止使用其商标及字号,某虎公司停止提供帮助服务,两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10万元。

  面对格力电器的诉请,某通公司未提出答辩亦未提交证据。

  某虎公司却认为其作为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在本案中提供的信息检索竞价排名推广服务,仅是为接受该种服务的客户提供优先排序而已,其并不实施添加、删除、人工编辑关键词等具体行为,而添加关键词或链接标题、网站内的信息及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等均是第三方网站的独立行为。

  某虎公司还表示,其无法逐一审查网站上的海量信息,对一般关键词不负有事先审核义务。其已在搜索服务协议中对某通公司进行事前警示,也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投诉渠道,当收到诉讼材料、得知侵权行为后亦立即删除案涉链接。故其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搜索引擎服务商帮助侵权被判赔

  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格力电器系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被告某通公司在案涉网站中多处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且在服务类别上也与原告注册商标核定类别相同,其行为已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

  同时,原告系知名上市公司,“格力”既是注册商标,也是企业字号。某通公司未经允许,在案涉网站中使用“格力空调售后服务中心”等表述,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此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作为网络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的被告某虎公司,法官认为:应从案涉商标的知名度、竞价排名服务的特殊性、搜索技术(算法)的可操作性等方面来认定其是否存在过错。

  原告的格力字号、品牌及商标具有全国性高知名度,某虎公司在开展竞价排名服务时应施予更高合理注意义务。其次,相较于搜索引擎通常采用的自然排名,竞价排名服务不仅收费,还要求用户提交选定关键词,可见竞价排名服务提供者有义务有条件审查客户使用关键词的合法性。在客户提交的关键词明显存在侵权可能性时,应进一步审查相关资质。

  此外,就搜索技术可操作性而言,某虎公司可以利用技术设置,提供匹配度更加精准的信息检索服务,以降低侵权可能性。某虎公司明知案涉网站系竞价排名广告,且可能构成侵权,却未进一步核实其是否已取得相应授权许可,便利用搜索技术将案涉网站置顶于搜索结果中,而原告官方售后服务网站则排到第七位,足以导致公众的混淆和误认,影响原告商誉。

  鉴于某虎公司未尽合理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为某通公司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并造成损害结果,应与某通公司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最终,香洲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通公司、某虎公司连带赔偿原告格力电器5万元。

  【记者】王韶江

  【通讯员】肖辉燕 梁觉元 周妍

  【作者】 王韶江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