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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公司发布仲裁公告向乐视追债5174万元

时间:2017-01-06 11:52:02 来源:TechWeb 评论:0 点击:0
  1月6日消息,新三板挂牌企业豪声电子日前发布了一则仲裁公告。以原告身份向被告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追债应付款及支付利息合计5174.4万元。
新三板公司发布仲裁公告向乐视追债5174万元新三板公司发布仲裁公告向乐视追债5174万元

  豪声电子在仲裁公告中表示,其为原告,被告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公告显示,原告与被告因采购业务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被告对原告的应付款共计人民币1102.04万元、美金592.9万元,并支付利息,合计人民币暂为5174.4万元。

  目前,该仲裁案件已正式受理。截止至2017年1月5日,尚未正式开庭审理。

  豪声电子在仲裁公告中表示,原告与被告一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一)因采购业务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双方于2016年11月16日签订合同编号为1138815 的《补充协议》(以下称该协议),对于应付款项双方确认:被告一对原告的应付款共计人民币11,020,393.22元、美金5,929、259.14元,且自该协议生效(2016年11月16日)起按照百分之六的年利率向申请人支付利息。该协议约定就上述应付款项,将平均分为九期由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将于2016年12月11日向原告支付第一笔款项;该协议同时约定“如甲方(被告一)任意一期款项未按期支付的,则本协议项下的后续各期款项视为立即到期”。

  现至今被告一未支付第一笔款项,按照约定,该协议项下所有款项于2016年12月11日已均到期,被告一应立即全部支付原告。

  2016年11月16日被告二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告二)出具《担保函》,就被告一依据该协议所承担的全部应付未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协议及《担保函》均约定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

  现因协商未果,根据所约定的仲裁条款,豪声电子于2017年1月3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

  TechWeb查询豪声电子官网发现,其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手机及笔记本电声器件,主要包括手机的受话器、喇叭、音腔等。

  针对豪声电子的仲裁公告,来自每日经济新闻消息显示,乐视表示暂无可回应内容。

  2016年12月28日,乐视发布公告称,乐视网正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涉及交易规模预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在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相关各方仍需要进一步磋商以签订正式合作协议。股票自12月29日开市继续停牌。2017年1月5日晚间,停牌中的乐视再发公告称,仍在积极推进重大事项,相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公司股票继续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