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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传媒总裁沈颢被判4年

时间:2015-12-24 16:27:26 来源:法制晚报 评论:0 点击:0
  今天上午9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广东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强迫交易案,被告人沈颢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职务侵占案,被告人乐冰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

  浦东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单位广东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九百四十八万五千元;以被告人沈颢犯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立功情节,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被告人乐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据悉,该系列案件中的其他案件今天也将陆续作出一审判决。

  新闻回顾 掌舵人缘何“迷航”

  继21世纪网总裁刘冬、理财周报发行人夏日等人被上海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后,11月20日,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沈颢、副总裁陈东阳、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乐冰等人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批捕。

  在检察机关的批捕罪名中,沈颢领导下的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3家媒体及8家运营公司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犯罪;同时,沈颢还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个人犯罪。

  旗下3媒体8公司涉嫌犯罪

  今年43岁的沈颢,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同年进入《南方周末》,历任新闻部主任、编委。2000年10月,29岁的沈颢出任《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2003年,任21世纪经济报系发行人;2008年,任21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后兼任21世纪报系党委书记。

  警方介绍,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网、理财周报系21世纪传媒旗下财经类媒体,利用其在财经界的广泛影响力,与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公关公司相勾结,指使媒体记者通过各种途径主动挖掘、采编上市公司、IPO公司的负面信息,并利用上市公司、IPO公司对股价下跌、上市受阻以及相关产业公司商誉受损的恐惧心理,以发布负面报道为要挟,迫使上市公司、IPO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收取少则数十万、多则上百万的“保护费”。

  警方查明,在庞大的利益链中,沈颢是实际操控者:一是通过制定高额考核指标,要求下属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理财周报3家媒体利用负面报道和“有偿不闻”的方式逼迫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合作”、收取“广告费”。二是亲自参与重大“合作”事项的决策,对于21世纪经济报道的重要客户,直接指使相关主编删除负面报道。

  警方发现,在删稿遇到阻力时,沈颢对拒不执行删稿指令的主编进行调离;在采编、经营部门因利益冲突时,通过提高采编部门收入,保证其按要求撰写并删除相关负面报道。

  此外,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合作”公司利益,沈颢主动协调下属3家媒体对其的报道事宜,并对相关负面报道最终决定进行删稿或报道。

  警方初步查证,沈颢等人利用上述方法,迫使近100家公司直接或间接与21世纪传媒旗下3家媒体的8家运营公司签订广告合作协议,涉嫌勒索资金共计2亿余元人民币。

  涉嫌利用职务牟利 涉案金额超百万元

  警方透露,在担任21世纪报系发行人和21世纪传媒总裁期间,沈颢利用职务便利,在财务报销、下属公司注册地选定等诸多环节存在涉嫌犯罪行为,目前查证的涉案金额累计达100余万元人民币。

  2006年,21世纪传媒以市场化运作后带来了巨大收益,沈颢感到自身收入跟公司收益反差极大,遂与公司高管多次商议提高收入。

  陈东阳、乐冰等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以及相关证据均证实,在未得到21世纪传媒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沈颢与其他公司高管采取虚构业务招待费、使用虚假的个人消费发票报销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为自己增加了收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2006年到2009年,沈颢等人用这种方式共套取公司资金200余万元。其中,沈颢领取70余万元。

  在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书中,沈颢涉嫌的另一个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也同样发生在21世纪报系近年来扩张发展的背景下。

  2010年前后,21世纪传媒旗下的一些公司落户上海某经济园区,并成为园区内的税收大户。2011年,公司财务总监乐冰按照沈颢的指令,以撤离注册园区为砝码,要求经济园区给予公司高管个人好处费。

  “21世纪传媒的高管提出这一要求后,为了留住企业增加开发区的税收,没办法才同意进行奖励。”相关经济园区负责人俞某证实。

  警方查明,该经济园区于2011年、2012年分别给予20万元人民币现金,共计40万元,沈颢与乐冰各分得一半。沈颢还特地关照乐冰向经济园区索要奖状,以“奖励费”的名义掩盖收钱事实。此后,沈颢没有再提出将企业搬离园区,也不再要求为企业向园区争取优惠政策。

  综合央视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