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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走出去”的企业提出公共外交要求

时间:2012-08-21 08:18:35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评论:0 点击:0

和外资进入中国时受到中国的欢迎和优待不同,中国企业“走出去”时,受到的更多是冷遇。

“这是中国企业家最难适应的。”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赵启正在8月18日举办的“察哈尔公共外交年会”上表示。该论坛由察哈尔学会和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联合主办,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支持。

在赵启正看来,在当今全球经济困境的情况下,许多西方国家都公开表示欢迎中国投资,但是由于这些国家从政府到公众对中国投资充满了警惕、误解或者是偏见,中国企业在投资的过程中往往受到很多怀疑和指责。

“要克服这些误解、偏见和不信任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开展公共外交。”赵启正说,“所以,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对企业提出公共外交的要求是完全不过分和完全应该的。”

今年两会以后,赵启正所在的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组织了一个小组,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情况进行调研,其间,听取了商务部、国资委的相关汇报,走访了5个对外投资比较活跃的城市,考察了40多个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案例。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18000家,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是3225亿美元。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的调研结论之一是,中国企业的“走出去”战略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与中国经济总量、与中国对外贸易与吸引外资相比,中国“走出去”的规模太小。

中国企业在全世界的对外投资只占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总和的1.5%。

“这实在是太低太低了。可以预计,今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还有很大的空间。”赵启正说。

但纵然是这样,中国企业走出去依然面临很多困境,其中由于企业仅仅专注于自身的投资的经营活动,只重视经济方面,忽视与当地政府、议会、工会、媒体、环保组织和广大民众的沟通,招致当地政府和公众的反对,因此导致失败的情况屡见不鲜。

全国外事委员会的调研报告提出的建议是,要在公共外交中表达中国企业在当地注册后就是当地的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改善基础设施、增加就业、保护环境、支持教育、关注慈善等等。

另外的一些案例说明,由于企业自身的经营水平低,缺乏社会责任,比如不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忽视劳工权益、环保要求或钻法律的空子,因而走向失败。而且,这些投资行为也给整体的中国企业和中国形象带来了麻烦。

这一类案例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中的能源、矿业、水电、交通等领域当中。比如,中国有色投资的赞比亚谦比西铜矿项目,是中非合作的标志性项目,但是建矿以来,赞比亚铜矿劳资矛盾尖锐,罢工事件连连发生,并一度导致铜矿工人袭击了中国管理人员的住处,砸坏公司汽车,并对其它财产进行了破坏,在冲突中还有多名矿工受伤。

“联想到我们当初在中国最贫困的时候,中国慷慨地去支援坦赞铁路建设,那时候我们获得的荣誉和光辉却被这个公司抹掉了,这是十分可惜的。”赵启正说。

在赵启正看来,企业在海外投资的经营活动的目标中应该是包括了提升本国的形象,企业本来未必有公共外交的意识,但是商业行为却有公共外交,也就是影响国家声誉的效果,因为外国公众是通过企业的行为和产品来看待中国的,形成对中国的印象。

全国政协副主席郑万通表示,公共外交已经成为全民共识,人民外交是公共外交的中国传统和特色,既有职业外交官参加,也需要全体民众的参与,“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相应的外交与国际关系事务”,“支持跨国公司把企业社会责任、境外企业文化建设、对外宣传工作与公共外交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跨国公司在外交与国际关系事务中的优势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