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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自律公约》在京签署

时间:2013-12-05 09:35:03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评论:0 点击:0
  虽然奇虎360和腾讯之间“3Q大战”的硝烟还未散去,但两家企业已经坐在一起签署了一份约束企业竞争的自律公约。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京发布《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供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的腾讯、百度、奇虎360、江民科技等8家企业共同签署了公约。随后,搜狐、迅雷、小米科技等22家企业签署了对公约的响应支持文本。
 
  近年来,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行业在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比如有的软件强制修改用户终端的默认设置、拦截其他终端软件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等,终端安全服务企业之间以及终端安全服务企业和其他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纠纷不断发生,尤其是围绕纠纷的各种炒作,影响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社会形象。”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市场处副处长杨璠认为,要解决存在的问题,需要管理部门、业内企业和行业组织共同努力: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优化行业的监管体系,建设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另一方面探索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依靠互联网企业不断提高责任意识,主动诚信经营,规范发展,公平竞争,提升服务,建设良好的行业生态。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表示,公约的制定主要是鉴于安全服务企业的特殊性:一方面应赋予其对病毒、木马、蠕虫等恶意程序的及时处置权,切实保障我们共同的网络环境安全可信;另一方面,针对当前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有争议的现象,也希望通过行业自律方式,制定从业企业共同认可的行业规则,督促企业共同遵守,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切实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
 
  “很显然,这项公约主要是针对客户端软件可能存在的收集用户隐私、捆绑恶意插件、发布恶意广告、软件的排斥和拦截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范,像3Q大战这种事情应该在公约的约束范围之内,但公约能否真正约束企业还需要时间来检验。”一家互联网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11年,一些知名的互联网企业也曾经签署过类似的公约。
 
  在签署公约的现场,腾讯和奇虎360的公司负责人分别代表企业发言。腾讯公司副总裁江阳表示,一些企业利用安全软件的功能,对待和本企业具有竞争关系的产品采取差异化的处置标准,使得互联网行业争议不断,官司诉讼不断,大大影响了互联网产业在社会大众心中的形象。在她看来,公约的出台可以保障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每个企业在考虑自身发展的同时,应该履行社会责任。
 
  奇虎360公司副总裁曲冰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发展还存在很多不平衡,比如有垄断现象的存在。公约的出台,让企业有了调节纠纷的平台,她希望所有的互联网企业应该遵守公约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现有的机制下和平解决纠纷,而不要互相攻击,不要做一些媒体的炒作。
 
  一家软件杀毒企业的负责人郭先生向记者表示:“对于我们互联网杀毒企业来说,最严重的问题就是软件的排斥性问题,公约对于协调企业之间的关系能够起到重要作用,这保证了第三方软件不会被排斥,对用户来说有好处。”
 
  “公约是各相关企业求同存异、着眼全局、凝聚共识的重大成果,为规范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希望通过公约的实施,积极推动我国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行业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希望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企业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着眼互联网全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共建共享安全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