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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当韭菜,求求你别保护我!

时间:2018-03-16 10:00:59 来源:创事记 评论:0 点击:0

  

  我们天然地认为,消费者是需要保护的,可在不少情况下,金融消费者并不这么想,他们不希望有人“多管闲事”。

  2018年2月28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看守所公开宣判了“e速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简慧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擅自发行股票罪,总和刑期10年,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e速贷成立于2010年9月,历经行业风云屹立不倒,2016年5月被当地经侦主动出击调查,进而爆雷,一度引发投资者情绪反弹,被称为“经侦雷”。

  简慧星们当然是有罪的。调查显示,平台不仅存在自融的问题,如在平台发标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及高管个人消费等;还存在虚假发标行为,尤其恶劣的是,将逾期标重新包装成新标发出来,弥补资金缺口。

  平台的运营已经有了旁氏骗局的迹象,本着“打早打小”的原则,经侦介入非常及时,只是,投资者们不这么想。正如2017年11月案件开庭后简慧星辩护律师提到的:

  “侦查机关初衷没有错,是基于担心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立案侦查,其最初目的,也想通过打击犯罪来维护社会稳定。但他们始终没想到,正是由于他们的错误立案、错误打击而引发了更大的社会不稳定。

  这代表了很多投资者的真实想法。他们不希望司法机构“多管闲事”,也认可律师的辩护,

  “‘本案错误发生’是最终造成借款人951512442.55元未按时还款的主要原因,从而直接导致投资人915903321.52元未能直接收回”。

  最后,辩护人认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即使最终判决简慧星重刑,而不能解决处理好投资者权益问题,这个案件根本症结就没有解除,不能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问题”。

  所以,只有“简慧星出来,才能最大限度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才能最大限度的安抚投资者”。

  投资者权益是一杆大旗,经侦接入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权益,可投资者为何愿意站在骗子一方呢?

  因为投资者关心的是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