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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暂行办法或设借款上限 九成平台将受冲击

时间:2016-08-24 13:17:19 来源:中国证券网 评论:0 点击:0
  随着《网贷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即将出台的消息不胫而走,网贷监管措施推出加速。

  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中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不过,团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张林表示,“目前,监管细则尚未完全确定,所以不宜作过多评论。未来监管细则无论怎么出,平台都会按照监管要求及时调整。”

  融金所总裁黄德林称,从《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再到现在的《暂行办法》,可以看出来监管层对行业的要求越来越细了,基本上将P2P活动范围划定出来。

  “按照这个趋势,未来行业监管可能会牌照化,ICP证、资金存管、标的小额等将成为牌照发放参考因素。” 黄德林表示,“从行业角度上来说,监管收紧也是在逼迫行业转型。过去那种将线下小贷搬到互联网上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